晚上下班後到公婆家去接小瀚寶,公公跟我們聊著聊著就說了:

今天帶他去公園,有個才滿兩歲的小女生竟然要打他(指小瀚寶)哩!真是個恰北北!...


我跟老公一聽到,馬上異口同聲地說:小瀚寶,不要讓別人打你!!!
老公接著馬上說:下次如果還有碰到這樣的人,都趕快打回去...

我趕緊說:如果有人要打你,你要先警告他:不要打我喔!
如果他不聽,第二次還是要打你,你可以再給他一個警告,警告他不要再打你了
如果以上兩次警告都沒效,那就把他打回去了!!!


以上我說的其實是去年一個狄鶯主持的談話性節目,那集邀請李鑼來參加,談到了這個話題。
李鑼說:妳們想一想,從小到大在念書的過程中,總是有一兩個同學老是會被欺負,
那為什麼妳的小孩要當這被欺負的小孩子?!

所以我一直把他的這故事記得勞勞的,因為我覺得在一個男孩子成長的過程中,
一定免不了會又遇到用拳頭的時候,雖然我也知道打架並不可取!


老公在聽到我說要警告對方到第二次的時候,馬上出聲蓋過我的聲音說:
就把他往死裡打!不用再警告了啦!人家都要打到身上來了還警告什麼?!...
(往死裡打,有看過大陸劇的應該都知道,大概就是「打死他」的意思)


聖經中說:有人打了你的左臉,請把右臉也讓他打
孔子說:以德服人
這兩句應該都沒有「還手」的意思,但是出了社會後我也看到,就算不打架
有人被佔了一次便宜,以後可能都會有人想在他身上"揩油"。
我知道在現實世界裡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講道理,所以也許可能「以暴制暴」是最好的辦法...嗎?!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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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aresthanb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